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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南京建邺区幼升小政策

发布时间:2018-05-25 14:55:05  来源:江苏培训在线  浏览:   【】【】【
2018南京建邺区幼升小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?报名条件有哪些?报名时需携带什么材料?详见2018南京建邺区幼升小最新政策。

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

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,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口,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在同一户籍,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、产权证(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,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)三者一致,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。除双胞胎、符合政策的二孩外,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。

(1)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,也可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:

①儿童户籍随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一方,并在施教区常住,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、在外地工作、务农或出国定居的;父母离异,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,并在施教区常住的。

②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、技术人员,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(外祖父母)在施教区常住的。

③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(外祖父母)处落户,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,在祖父母(外祖父母)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。

(2)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:

①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,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,由适龄儿童全家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。

②拆迁后重新购房、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,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,由新购房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。

(3)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、户籍与常住地址(产权证)不符的,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,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。

(4)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,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、过期报名的,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,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。

特殊儿童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》,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、听力、言语、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入学,严格做到“零拒绝”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、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。

建邺区民办学校招生:

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,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,不得超计划招生。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,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,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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